电子邮件无疑是互联网上使用人数最多的应用程序了。
在20世纪60年代末计算机早期发展的大型机时代,分时系统被广泛应用。每个大型机都通过分时系统被几十个或上百个用户使用。每个用户在机器上都有一个“个人文件”可以储存个人消息。所以,一个使用者可以给同一计算机的另一个使用者发送消息,也可以接受消息。这些消息被添加到个人文件上。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可以看做是电子邮件的雏形。
真正意义上的电子邮件的发明者是雷·汤姆林森。时间要回溯到1971年秋季的一天,当时汤姆林森是马萨诸塞州剑桥的博尔特—贝拉尼克和纽曼研究公司的工程师。该公司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承接美国军方合同、开发阿帕网的公司。当时汤姆林森的正式任务,是在公司的一个程序开发小组里为PDP-10计算机开发分时系统的程序。在这之前,他曾经为一个网络系统开发过文件传输程序。当他在改进这个分时系统的个人消息交换程序时,突然灵光一闪:他发现,如果将他以前开发的网络文件传输程序略加改进,就可以并入到现在的个人消息交换程序里,这样就可以让两个在不同主机上的用户互相交换消息。
当然,这里面还有最后一点小的障碍,那就是让计算机如何分辨消息是来自不同的主机呢?他的解决方案是在用户名后面加上该主机的名字。然后他选择了@符号来分开这两部分信息。后来,他回忆之所以当初选定这个符号,是因为这个符号在英文里有“在”的意思,这样就可以提醒使用者,这个消息是发往或来自另一台主机,不是本地。有了这个想法之后,他立即动手实践,正好他手头上有两台PDP-10计算机。虽然这两台机器肩并肩地摆在同一房间,它们却是通过阿帕网互相连接。于是第一个电子邮件(或者说跨主机的个人消息传递)就这样产生了。很快,电子邮件作为一种全新的大众交流方式,在社会各个层面上迅速流行起来,并且激发了人们极大的想象力。
好莱坞的电影《电子情书》就是一例。片中的女主人公在网上结识男主人公,不久就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通过电子邮件对男主角倾诉苦恼,希望对方为其出谋划策从而能够战胜商业对手,却全然不知男主角就是其竞争的对象。当然后来是真相大白,两人共结连理。
在商业领域里,电子邮件还催生了一种全新的广告营销方式。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到Hotmail邮件服务。1995年,网络功能强大的Java语言开始流行起来。一个毕业没多久的印度留学生萨比·巴哈希在苹果公司工作之余开始考虑如何用Java编写一个基于万维网的个人网络数据库,这样使用者可以通过万维网来安排工作计划,制订手头要做的事情,甚至展示家庭相册。
当他跟他的美国同事杰克·史密斯商量这个未来软件时,史密斯建议加上电子邮件的服务。这样一来,用户可以从世界任何一个有互联网的地方通过万维网收发电子邮件,也就是基于网页的电子邮件。这个后来看来如此自然的想法在这之前却没有人想到过,巴哈希如获至宝,生怕被别人抢先,于是,当夜就开始撰写商业计划书为寻找风险投资作准备。
为了给这个未来的电子邮件服务起个名字,他想了一连串的词,最后,定为Hotmail,因为这个词里包含了万维网页的编写语言(HTML)的全部四个字母。随后,他和史密斯先后走访了19家风险投资单位,直到遇到了硅谷风险投资公司德丰杰才算遇到了伯乐。
不光如此,根据德丰杰的主要创办人蒂姆·德雷珀的建议,他们在每个被使用者发出的邮件正文下面都附上一句话,“从Hotmail得到你的免费邮件”。由于Hotmail多半被用户用来发私人信件,所以收信人都是朋友。通过利用朋友之间的潜在信任和推荐效应,这个小小的营销手段,起到了意想不到的广告效果。
在Hotmail的网站正式运行不到五个月的时间里,他们就拥有了100万的用户。在网站正式运行12个月后,微软跟他们洽谈收购时,Hotmail已经拥有了1000万用户。到被微软收购时他们一共拥有了1200万注册用户,但整个过程却只花费了不到50万美元的正式广告费用。而相比之下,其同期的竞争对手Juno,由于主要采取传统的广告手段,虽然花费了近两千万美元的广告和促销费用,却只争取到了不到Hotmail一小部分的用户数量。
德雷珀后来给这种网络营销起了一个很形象但不太好听的名字:“病毒性营销”。这是因为这种营销手段就像病毒传播一样,从一个人传给他周围的人。并且“感染者”的数量以几何级数增长。
“电子邮件”,这个34年前汤姆林森头脑灵感一闪萌生的精灵,如今已是家喻户晓,成为了网民们不可或缺的网上伴侣——“你有邮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