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F反垃圾邮件系统

邮件服务器-邮件系统-邮件技术论坛(BBS)

 找回密码
 会员注册
查看: 4876|回复: 3

[转帖] 网游新规范 虚拟货币不得流通或购买实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6-27 10: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自CN.MSN.COM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讯 文化部、商务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不得支付购买实物,防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对现实金融秩序可能产生的冲击,禁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游戏道具不属虚拟货币

  近年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市场行为缺乏监管、用户权益缺乏保障、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使用范围缺少限制等现象比较严重,成为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因此,文化部和商务部在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之后于近日下发了《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首次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定义,游戏道具不在其列,并明确指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它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同一企业禁兼营发行交易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指出,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网游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和交易服务提供主体的管理,要求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网游虚拟货币的发行与交易业务。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禁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目前,某些网游产品利用虚拟货币,采取抽签、押宝、随机抽取等博彩方式,分配网游道具或虚拟货币,造成了不良影响,《通知》禁止此种行为,对涉嫌利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进行赌博或博彩的行为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已购买但未用虚拟货币可退款

  《通知》在用户权益保障方面明确了企业责任。在用户出示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情况下,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充值和转移记录,按照申诉处理程序处理。用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积极协助进行取证和协调解决。在终止服务时,对于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以法定货币方式或用户接受的其它方式退还用户。

  名词解释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游戏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用于兑换发行企业所提供的指定范围、指定时间内的网络游戏服务,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
++++++++++++++++++++++++++++++++++++++++++++++++++++++++++++++++++++++++++++

5DMAIL的金币算虚拟货币吗?
发表于 2009-6-27 10: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Q币有点乱,记得公司电话都能充值
发表于 2009-6-27 10: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5D末汲现金交易及不具有与现金换算的价值
发表于 2009-7-7 13: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退货这个估计有点难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邮件技术资讯网

GMT+8, 2024-3-29 10:06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6 Comsenz Inc.

本论坛为非盈利中立机构,所有言论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论坛立场。内容所涉及版权和法律相关事宜请参考各自所有者的条款。
如认定侵犯了您权利,请联系我们。本论坛原创内容请联系后再行转载并务必保留我站信息。此声明修改不另行通知,保留最终解释权。
*本论坛会员专属QQ群:邮件技术资讯网会员QQ群
*本论坛会员备用QQ群:邮件技术资讯网备用群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